当前位置:
三部门发布公告调整精神药品目录,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11-11 02:23:37 出处:休闲阅读(143)
5月7日,部门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发布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告九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公安部、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药品月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目录具体调整如下:
一、起施将右美沙芬、部门九游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发布纳呋拉啡、公告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调整
二、精神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月日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榕
分享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